行政會完成討論《第二批不動產的評定》行政法規草案

刊登日期: 17/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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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第二批不動產的評定》行政法規草案。

為持續有效保護本澳具重要文化價值而未列入“文物清單”的不動產資源,文化局根據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對本澳第二批九個不動產項目啟動評定程序。按照《文化遺產保護法》所規定的評定標準對每項不動產進行文化價值分析和評估,並分別聽取了不動產所有人及文化遺產委員會的意見,以及進行公開諮詢。

完成評定程序後,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制定了《第二批不動產的評定》行政法規草案,以下為主要內容:

一、草案建議評定的紀念物是:

(一) 更館(沙梨頭),位於澳門麻子街52-54號;

(二) 先鋒廟,位於鄰近澳門連勝巷的土地,並為其設置一緩衝區;

(三) 聖保祿學院遺址(圍牆遺跡,高園街一段),位於澳門高園街35號。

二、草案建議評定的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是:

(一) 東望洋斜巷6號房屋,位於澳門東望洋斜巷6號,並為其設置一緩衝區;

(二) 得勝馬路30號房屋,位於澳門得勝馬路30號;

(三) 穆薩家族房屋,於澳門龍嵩正街45-47號。

三、草案建議評定的場所是:

(一) 聖味基墳場(舊西洋墳場),位於澳門西墳馬路2A-4號,並為其設置一緩衝區;

(二) 原沙欄仔街市舊址(原泗𠵼街市舊址),位於澳門水雞巷及賣魚巷;

(三)嘉模墟(原氹仔市政街市舊址),位於鄰近氹仔施督憲正街的土地,並為其設置一緩衝區。

行政法規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來源:行政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