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總結世遺大會工作 落實保護澳門歷史城區

刊登日期: 14/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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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今日(七月十四日)與傳媒見面,由文化局局長梁曉鳴、文化遺產廳代廳長黃一翔,與研究及計劃處代處長蘇建明向傳媒詳細分享出席世遺大會的情況及講解決議內容。
 
上周,文化局跟隨國家文物局中國代表團,前往波蘭出席世界遺產委員會第四十一屆大會,會議結束後於日前回澳,向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滙報,並於今天向傳媒詳細說明會議細節。
 
文化局首先報告出席世遺大會的概況,說明是次大會所通過的“關於澳門歷史城區保護狀況”的決議草案,正式成為決議案。
 
對於決議內容,文化局仔細說明全部所提的八個大點,具體內容包括述說本次議題的概況,然後指出世界遺產委員會已清晰注視到遺產地政府過往一直以來,為進一步加強澳門歷史城區的保護工作而所作出的努力,尤其是二零一四年生效的《文化遺產保護法》及《城市規劃法》的法制建設工作;但是,由於本澳未能按二零一三年大會決議的要求,在二零一五年二月一日前完成提交澳門歷史城區的保護管理計劃,因而表示遺憾,委員會重申,應以完成管理計劃作為優先工作,並在該計劃實施前先交世遺中心審閱;另外,委員會也十分關切城巿發展可能對歷史城區的影響,也預視到未來三至五年本澳所進行的新城填海規劃及城市總體規劃等項目,因此提出在實施相關計劃前將其草案交予世遺中心檢閱;決議案亦指出,涉及重大項目規劃而可能影響世遺的普世價值的時候,需作遺產影響評估及交予世遺中心;最後,要求澳門需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前,向中心提交本澳世遺保護狀況的更新報告,並說明上述各項內容的進度。總括而言,除最後一項提交保護狀況的更新報告外,其他的有關工作世遺中心並無明確時間要求。
 
文化局解釋,因二零一三年正是草擬及通過《文遺法》的法制建設的關鍵階段,直到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文遺法》才正式出台生效,當時已經立即進行《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框架編制工作,並於同年底開展第一階段的公開諮詢。當諮詢報告完成時已經是二零一五年年中,因此未能達到要求。
 
目前,根據決議案內容,文化局將按世遺中心要求於二零一八年年底前提交“澳門歷史城區保護狀況的更新報告”,同時,由於《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重要性及急切性,文化局將爭取於上述期間,完成《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草案並交予世遺中心檢閱。而決議案內其他没有明確要求完成期限的工作,將依照相關規劃的有序開展,階段性向世遺中心報告,並當草案形成後,提交世遺中心檢閱。
 
在特區政府保護世遺的決心和信心不變的情況下,文化局將全力以赴做好文物保護工作,並與全澳市民共同努力守護澳門歷史城區,同時期望社會各界大力支持和配合,共同落實各項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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