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委员会举行平常全体会议

刊登日期: 20/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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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委员会今日(7月20日)於文化中心召开全体会议,由文化局局长穆欣欣代表文化遗产委员会主席社会文化司司长主持会议,就为伯多禄局长街24A号、26号、28号、28A号房屋提供修复支援,及有关被评定的不动产行使优先权事宜谘询委员意见,以及就有关文物建筑修复支援机制流程以及被评定的不动产图示牌设置事宜向委员作介绍,并听取委员对明年施政工作的建议。

文化局先为委员介绍修复支援机制流程,并根据《文化遗产保护法》第91条第3项规定,对近期收到伯多禄局长街24A号、26号、28号、28A号房屋的修复支援请求,谘询文化遗产委员会的意见,获委员一致通过;另外,为让巿民及旅客更好识别本澳文物建筑及了解其价值,扩大文物建筑的宣传和保护,文化局向委员会介绍被评定的不动产的图示牌的深化设计式样及设置计划,获委员一致认同;此外,会上亦谘询各委员对明年施政工作的建议,文化局将汇整委员意见,作为优化文化范畴工作的重要考量。

出席会议的包括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代表林韵妮、文化局代表文化局副局长梁惠敏、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代表麦达尧、法务局局长代表梁美玲、市政署管理委员会主席代表黄纪乐、文化遗产委员会委员李熙爗、梁颂衍、叶达、蔡田田、江淳、林翊捷、胡玉沛、胡祖杰、莫志伟、谭志广及何嘉慈。文化局文化遗产厅厅长蔡健龙、研究及计划处处长苏建明、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崔贞贞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