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档案事务工作小组召开首次会议

刊登日期: 11/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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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档案事务工作小组首次会议於9月9日在文化局大楼召开,会议由文化局局长梁惠敏主持,听取澳门档案馆汇报《档案法》生效後工作进展、第111/2019号行政命令的执行情况及议决修订相关行政命令。

梁惠敏局长於会上指出《档案法》作为档案工作的基础性法律,有利促进特区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经过对《档案法》采取全面的谘询,并进行了规范性的修订与完善,新的《档案法》已於2024年3月14日起正式生效,并透过行政长官批示成立公共档案事务工作小组。文化局将订定档案管理相关的指引供各公共部门参考使用,实务操作则需小组成员共同研究推进,积极提供意见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的体制。

澳门档案馆馆长卢鸿伟汇报《档案法》生效後的跟进情况,包括设立档案管理工作联络人、公共档案管理专题网站,以利档案工作交流。澳门档案馆刘美仪汇报第111/2019号行政命令(订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行政当局的机关及部门的一般行政档案保存期及最终用途)的执行情况,表示该馆自2020年起至今举办多场讲解会、交流会及培训课程,有效提升部门人员的档案管理知识及应用。为配合《档案法》的生效与实施,回应公共部门的意见及相关影响档案管理之法律法规的增加与修改,工作小组议决修订第111/2019号行政命令,并将启动修订程序及向各公共部门谘询意见。

出席会议的包括文化局局长梁惠敏、文化局澳门档案馆馆长卢鸿伟、行政公职局代表罗健仪、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代表邝逸富、法务局代表李胜里、财政局代表张子健、邮电局代表王姗姗、司法警察局代表林巧萍、澳门大学代表许伟达及文化局澳门档案馆刘美仪等。